Page 33 - 博幼基金會2012年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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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定期定額郵局轉帳捐款:填妥下表後,郵寄或放大傳真回本會
立授權書人 (以下簡稱本人)茲同意財團法人博幼社會福利基金會
(以下簡稱博幼基金會)及郵政儲金匯業局(以下簡稱授權扣款單位),得自本人
的存簿儲金或劃撥儲金帳戶內,進行自動轉帳付款作業,以交付博幼基金會作為支
付本人捐贈該會之款項。唯當本人帳戶內無足夠款項時,授權扣款單位有權決定不
予轉帳,但應此存款不足之事實通知博幼基金會。本人欲終止或變更授權時,將於
每月五日之前以書面通知博幼基金會,並授權博幼基金會代理向本人授權扣款單位
終止或變更授權手續。終止或變更本授權書之書面通知,於送達扣款單位並受理之
次日始生效。
立 授 權 書 人 / 捐 款 人 基 本 資 料
戶名: 身份證字號(公司統一編號):
生日:民國 年 月 日
通訊地址:
聯絡電話:(H) (O) 手機
E-mail:
收據寄發: 不必寄發 轉帳成功後寄發 每年 2-3 月份統一寄發收據,以利報稅。
捐 款 方 式 與 授 權 直 接 轉 帳 付 款 類 別
我願意 每月 每季 半年 年由郵局存簿儲金帳戶固定扣款新台幣 元
說明:本人同意提供下列之存簿儲金帳戶,授權該金融機構自填表日期起一年以上,由
本人指定帳戶內定額轉帳扣款捐贈給博幼基金會,如須停止捐款,請來電告知。
郵局轉帳,請填以下資料:局號: 帳號:
立授權書人簽名及蓋章: 授權轉帳付款日期:每月 15 日
捐 款 人 姓 名 ( 收 據 姓 名 )
姓名 金額 姓名 金額
右列由郵局人員填 主辦行郵局: 核章經辦: 委託收款機構審核
寫,捐款人不必填寫 主管: 主管: 蓋章:
經辦: 經辦:
捐款人填寫完畢,並簽名及蓋章後,以傳真或郵局方式寄發。
地址:南投縣 545 埔里鎮安四街 131 號 電話:049-2915055 傳真:049-2915033
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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