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3 - 博幼基金會2012年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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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定期定額郵局轉帳捐款:填妥下表後,郵寄或放大傳真回本會



       立授權書人                   (以下簡稱本人)茲同意財團法人博幼社會福利基金會
       (以下簡稱博幼基金會)及郵政儲金匯業局(以下簡稱授權扣款單位),得自本人
       的存簿儲金或劃撥儲金帳戶內,進行自動轉帳付款作業,以交付博幼基金會作為支
       付本人捐贈該會之款項。唯當本人帳戶內無足夠款項時,授權扣款單位有權決定不
       予轉帳,但應此存款不足之事實通知博幼基金會。本人欲終止或變更授權時,將於
       每月五日之前以書面通知博幼基金會,並授權博幼基金會代理向本人授權扣款單位
       終止或變更授權手續。終止或變更本授權書之書面通知,於送達扣款單位並受理之
       次日始生效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立  授  權  書  人 /   捐  款  人  基  本  資  料
        戶名:                 身份證字號(公司統一編號):
        生日:民國            年           月          日
        通訊地址:
        聯絡電話:(H)                    (O)                 手機
        E-mail:
        收據寄發:   不必寄發    轉帳成功後寄發    每年 2-3 月份統一寄發收據,以利報稅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捐  款  方  式  與  授  權  直  接  轉  帳  付  款  類  別
        我願意    每月    每季    半年    年由郵局存簿儲金帳戶固定扣款新台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元
        說明:本人同意提供下列之存簿儲金帳戶,授權該金融機構自填表日期起一年以上,由
             本人指定帳戶內定額轉帳扣款捐贈給博幼基金會,如須停止捐款,請來電告知。

        郵局轉帳,請填以下資料:局號: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帳號:
        立授權書人簽名及蓋章: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授權轉帳付款日期:每月 15 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捐  款  人  姓  名 (   收  據  姓  名 )
              姓名                金額                姓名                金額


        右列由郵局人員填          主辦行郵局:            核章經辦:            委託收款機構審核
        寫,捐款人不必填寫         主管:               主管:              蓋章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經辦:               經辦:
        捐款人填寫完畢,並簽名及蓋章後,以傳真或郵局方式寄發。
        地址:南投縣 545 埔里鎮安四街 131 號     電話:049-2915055     傳真:049-2915033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日期:               年            月            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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