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童個別狀況

一、事前處理:

 

1.建立完整確實的獎懲機制:在面對學童偏差行為時,課輔老師能夠使用的改善方式,大致上為較簡單的行為改變技術─即獎勵與懲罰。在課輔老師發現學童出現不適當舉動時,隨即予以懲罰,藉以削弱不宜行為;當課輔老師發現學童出現良好得宜的舉動時,即予以鼓勵,藉以維持適當行為。此為基本的行為改變技術。

另外,課輔老師需注意的是,獎勵與懲罰的地點。建議課輔老師,對於行為須加以改善的學童,公開的施以獎勵,私下施以懲罰;此指私下,可定義為「廣義的私下」,例如在課堂中,將學童帶出教室,雖然不直接在其他學童面前予以懲罰,但是其他學童仍然可知道「做錯了,老師會處罰」,一方面可確保學童的自尊與自我價值,一方面仍可保持懲罰的公正性。

2.課輔老師隨時注意學童狀況:此指的「注意」,不僅是監督,也包括「關懷」;課輔老師對學童狀況予以掌握,可減少許多學童不良行為的發生。

3.於課輔時教導學童正向的價值觀與道德感:在課堂時,課輔老師與學童的互動中,常可發現學童存有某些偏差思想與觀念,課輔老師可當作課堂時的機會教育,將學童的偏差觀念予以澄清;若是無法立即澄清,起碼也帶給學童一些不一樣的訊息。

4.避免標籤化:在處理學童偏差行為時,最該避免的即是將學童標籤化。不因學童偶發的錯誤,而將學童貼上一「偏差的標籤」,認為該學童就是「小偷」「暴力小孩」「壞胚」……等等,以免學童遭受不平的對待後,順著偏差的標籤發展,最終真正成為一犯罪者。標籤化作用不僅在課輔老師對學童中發生,也可能是學童對學童,課輔老師若發現有此類情況,可向全班學童澄清,依照處理學童同儕關係的概念進行處理。

也許對於課輔老師而言,某些學童就是較為頑皮的,可能班上許多狀況,大多是特定學童所造成,課輔老師難免會對這些學童心生反彈,但是這裡要請課輔老師注意,在處理這類學童狀況時,請記住一個原則─「對事不對人」,課輔老師所要處理的是一個事件,並非一名或是數名學童,雖然某些學童平日狀況百出,但課輔老師不應有「某學童就是難教」、「某學童沒救了」……等等形容,如同前文所述,不要輕易放棄任何一名學生。課輔老師看到學童問題,不要認為是學童有問題,可以當作是課輔老師尚未找到對此學童較有效的處理方式。

5.不輕易放棄:對學童偏差行為的導正,並非三兩天即可見效的工作;學童在過去許多日子中養成這種習慣,我們又需要花多少時間將其改善?因此,課輔老師需存有耐心,這樣的工作可能需要一、二年甚至更久,不要輕易放棄任何一個孩子。

二、作弊

課輔老師發現學童作弊,於課堂上立即性之處理及注意事項大致如下:

1.積極的進行預防:課輔老師在每次檢測時都教導學童考試應遵守的規定,並且,在學童進行檢測時,課輔老師確實監考,營造一個學童無法作弊的情境;在進行檢測時,課輔老師盡量避免造成學童的壓力,反之,可以鼓勵學童「平時大家上課都很認真,所以這次檢測就把你們平常學的寫出來就行了。」類似的話,使學童不會因為為了追求成績而產生作弊的動機。

2.進行處罰,並了解原因:須向學童申明:「不管何種理由,作弊皆為錯誤行為」,但是須了解學童的動機。例如:學童是因為求好心切,或是因為沒有準備,課輔老師需了解學童動機。若是出於「良善」的動機(例如求好心切、不願自己成績落後),課輔老師仍應給予學童支持,如「老師知道你因為想要更進步,這種想法很值得鼓勵,表示你很在乎成績,但是你用錯了方法了,而且錯得很嚴重。」並予以懲罰,並且,未避免學童行為再出現懲罰是必須的,藉由懲罰讓學童「確實」了解自己行為是錯誤的。課輔老師進行處罰時,可斟酌學童的動機、反省的態度,而進行適當的懲罰。另外,請老師盡量避免在大庭廣眾之下處罰學童,以免造成學童心理上的負面反應,也避免造成其他學童對其的標籤化(如以下第4點所述)。

3.私下對學童進行晤談:了解原因後,課輔老師予以支持,若時間允許,課輔老師可私下與,學童進行晤談。晤談時機,最好在懲罰過後進行,可平復學童情緒,也可更進一步了解學童的想法,並且讓學童知道老師還是關心自己的。

4.避免其他學童對當事者的標籤化:在處理學童作弊事件時,若是課輔老師本身發現,盡量避免其他學童理解狀況,課輔老師可在考完試後,私下找學童處理;若是被其他學童發現,而告知課輔老師的狀況,容易發生其他學童認為當事人是「作弊鬼」,而將學童貼上標籤。若發生此情況,課輔老師可向班級學童澄清,說明「老師相信之後班上不會在有發生這樣的事情了,老師也不許班上有同學對某同學有不公平的對待,老師相信班上所有的同學。」之類宣言。

5.與分校社工或督導討論是否補考:課輔老師需與分校社工或督導討論學童是否需補考,因學童狀況程度不易拿捏,課輔老師不宜擅自做決定。

三、偷竊

1.進行嚴厲處罰:若有發現,可對學童進行嚴厲之處罰。仍然是以私下處罰為主。同樣的,避免其他學童對當事人之標籤效應。

2.進行學童之法治教育宣導:課輔老師可向學童說明間單之法治宣導,簡述刑事法規讓全班學童了解。

3.依照情境犯罪預防之原理,進行課室經營:依照情境犯罪預防的理念,課輔班的經營可由以下方面進行─

(1) 課輔老師教導學童隨時注意自己的物品,下課時不要將物品放在桌上,書包要蓋緊、扣上。

(2) 課輔老師下課時隨時注意學童的活動情況,若是有外出活動,注意是否有學童落單。

(3) 呼籲學童不要將貴重物品或是其他物品(例如玩具、手機等)帶至課輔班,此些物品原本即違反課輔的規定,也可避免被摸走。

(4) 在事件未發生前,課輔老師即隨時向學童宣導各種犯罪的惡質層面,增加學童對犯罪之羞恥感。

4.隨時與社工討論學童的狀況:學童偷竊,有很多原因是因為內心或是物質上有所欠缺,課輔老師可與分校社工或督導討論學童之背景、目前之狀況、以及未來對學童可如何進行處遇。

四、生活欠缺禮貌習慣:

1.行為改變技術:有禮貌時即鼓勵,無禮貌時即懲罰。

2.可由周遭學童進行監督:與其他學童協議,共同監督當事人,若發現學童出現無禮貌的行為,隨時加以提醒。

五、口出穢言

1.嚴加指正學童行為的錯誤,並予以處罰:需「嚴厲」「嚴正」指出學童行為是錯誤的,課輔老師態度須堅定。

2.依照情緒管理的相關概念,指導學童控制情緒:若學童口出穢言是因為情緒的作用,可由情緒管理的原則加以引導。

3.與全部學童聲明,此種行為是不當且無聊的,避免其他學童起鬨。

六、霸凌行為(或耍老大)

1.獎懲並行:除基本的懲罰外,通常會耍老大的學童很重視「義氣」,理應會出現某些關照、協助同學之行為,若課輔老師有發現,可給予鼓勵增強。

2.將當事人帶離現場:如發現有某學童被欺負了,隨即將當事人雙方帶離現場,先行處理老大的部份,給予懲罰、進行談話;再處理受害者,與以進行安撫。

3.瞭解學童心理欠缺,給予支持、肯定:了解學童心理的欠缺部份,學童可能有錯誤的英雄崇拜感,或是平日缺乏關愛,希望以此種方式得到成就感,課輔老師可予以支持,設法找出學童之優點,予以肯定。

4.製造學童可得到社會成就之機會:如上述,學童缺乏適當之獲得信心機會,課輔老師可安排學童擔任小老師或是風紀股長等,使學童得到成就感。

5.與其他學童說明此行為的偏差狀況,建立其他學童的勇氣,建構一友善的課室環境:建立學童的勇氣,起碼在被欺負後有勇氣可報告老師,並且,看到其他學童被欺負時,也能夠有勇氣予以協助或是報告老師,以建構一友善的課堂氣氛。

七、肢體暴力行為

1.了解學童是否存有不當的崇拜情結,給予澄清:學童可能平日喜歡收看暴力電視、電影,或是運動節目(如:摔角頻道),都可能引起學童的不當崇拜心理,因此,課輔老師可先了解學童是否有此狀況。

2.課輔老師引導學童運用同理心:引導學童使用同理心,試著使當事人感受受欺負同學的感受,讓學童行為慢慢得到改善。

3.進行獎懲時注意事項:請課輔老師注意,對學童暴力行為的處罰嚴加避免使用體罰,或是任何加諸於學童身體上痛苦的處罰,以免造成學童以暴制暴的錯覺。

八、學童出現性暗示或其他不雅動作

1.立即處罰:使學童了解其行為不當。

2.課輔老師以忽略法削弱:學童在課堂中出現此行為時,課輔老師也可使用忽略法,即不理會學童行為,但是若是其他學童反感,課輔老師須隨即進行處理(處罰)。

3.對所有學童進行澄清:將學童之錯誤性觀念或認知予以澄清,教導正確訊息讓學童了解。

4.通知分校社工或督導:若是行為嚴重,即通知分校社工或督導;或是與分校社工或督導討論應如何處理。

九、語言騷擾同學

1.進行獎懲。

2.進行隔離:若學童有特定的騷擾對象,可將當事人隔離,調離原本座位;或是將學童座位調至老師旁邊。

十、兩性問題

1.了解狀況:了解學童狀況,是否會對學童造成危險。曾遇過一小五學童,與一20歲的青年談戀愛,此行為就可能對學童造成危險。若是課輔老師認為學童的兩性關係可能會對他造成危險,應以保護學童為第一優先,向學童說明老師的擔心。

2.對學童進行同理,設法給予建立正確認知:國小學童正常而言,尚未進入談戀愛的年齡,但是對於某些平日缺乏關愛的學童,可能會想找一個心靈的依附對象,課輔老師可對學童進行同理,取得學童信任後,將其觀念加以澄清,試著讓學童了解真正的愛情觀。

3.與分校社工或督導討論:課輔老師仍然不需單打獨鬥,可與分校社工或督導討論如何對學童的行為進行處理。

十一、過度沉默

1.先了解此情形對學童有何影響:對學童的生活有何種影響?若只是因為學童的個性所致,課輔老師多加以引導、關心即可。

2.若是因過度沉默無法表達情緒,可參考情緒狀況的相關作法。

3.若是因為過度沉默而影響學童人際關係,則可參考處理學童人際關係狀況的相關作法。